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文件
關于印發《余杭區上市培育企業和新三板備案企業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余金融辦〔2019〕28號
各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區直各單位:
根據《關于加快全域創新策源地建設 推動經濟高質量可持續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》(余政發〔2019〕17號)和《余杭區金融產業及資本市場發展財政政策實施細則》(余金融辦〔2019〕21號)的要求,余杭區金融辦修訂了《余杭區上市培育企業和新三板備案企業管理辦法》,現予印發,請遵照執行。
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
2019年9月30日
余杭區上市培育企業和新三板備案企業
管理辦法
根據《關于加快全域創新策源地建設 推動經濟高質量可持續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》(余政發〔2019〕17號)和《余杭區金融產業及資本市場發展財政政策實施細則》(余金融辦〔2019〕21號)的文件精神,進一步做好我區上市(掛牌)后備企業的培育工作,充實完善后備企業資源庫,篩選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、治理結構完善、主業突出、成長性好、業績優良的企業進入上市(掛牌)后備企業資源庫中,予以重點指導和扶持,推進企業改制掛牌上市進程,特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上市培育企業
1.生產經營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,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獨立經營能力,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股份公司、有限責任公司。
2.企業最近二年無重大違法行為,主營業務和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,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。
3.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、屬鼓勵發展類產業;產品科技含量高且具有持續經營能力,在行業中居于領先地位。
4.企業相關財務指標基本符合證監會首發上市的標準。
5.已與具有保薦資格的證券公司、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、律師事務所簽訂相關上市業務合作協議并制定具體的上市計劃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。
(二)新三板備案企業
1.公司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。
2.業務明確,具有持續經營能力。
3.公司治理機制健全,合法規范經營。
4.股權明晰,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。
5.已與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證券公司、會計師事務所、律師事務所簽訂相關掛牌業務合作協議并制定具體的掛牌計劃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。
二、申報審核程序
凡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,可申請列入我區上市培育企業和新三板備案企業。企業提出列入上市培育企業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(紙質2份,電子版1份),經我辦初審,并征求企業屬地平臺(鎮街)、經信、財政、住建、市場監管、稅務、規資、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意見后,由區金融辦發文確認列入上市培育企業資源庫。企業提出列入新三板備案企業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(紙質2份,電子版1份),由我辦審核后,發文確認列入新三板備案企業。
經確認的上市培育企業和新三板備案企業可享受余金融辦〔2019〕21號文件規定的政策。
三、申報材料
(一)上市培育企業
1.關于要求成為上市培育企業的申請書。
2.企業基本情況介紹。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簡介、主營業務、行業地位、公司歷史沿革,股東組成、高管組成及近三年變更情況,最近兩年財務狀況,上市計劃及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等。
3.上市培育對象基本情況表(附件1)。
4.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(五證合一)。
5.企業與券商、會計和律師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復印件。
(二)新三板備案企業
1.關于要求成為新三板備案企業的申請書。
2.企業基本情況介紹。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簡介、主營業務、行業地位、公司歷史沿革,股東組成、高管組成及近三年變更情況,最近兩年財務狀況,新三板掛牌計劃等。
3.新三板備案企業基本情況表(附件2)。
4.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(五證合一)。
5.企業與券商、會計和律師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復印件。
四、認定有效期限
經確認的上市培育企業有效期為三年,新三板掛牌備案企業有效期為一年,超過有效期仍未實現上市或新三板掛牌的企業需重新確認。
按照動態管理原則,每年度對入庫企業進行動態調整。后備企業出現以下情形的,取消其后備企業資格,不再納入后備企業資源庫管理:
(一)生產經營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;
(二)未按照區金融辦要求提交、更新備案入庫材料的;
(三)客觀條件發生變化,后備企業放棄上市(掛牌)計劃或在入庫后三年內無法上市、一年內無法掛牌;
(四)已成功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。
企業股份制改制、上市輔導備案、輔導驗收以及向中國證監會或境外證券交易機構提交的上市申請、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提交的掛牌申請等有關文件材料(包括批復、函),及時報我辦備案。
四、認定有效期限
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,由區金融辦負責解釋。此前我區上市培育企業和新三板備案企業管理辦法(余金融辦〔2016〕2號)停止執行。
附件:1.余杭區企業上市培育對象基本情況表
2.余杭區新三板備案企業基本情況表
附件鏈接:
http://www.yuhang.gov.cn/art/2019/10/8/art_1532227_38687197.html